关于做好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22-09-08 15:58:00 * 浏览: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要求,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应对疫情保主体促就业10条政策的通知》(赣人社规〔2022〕1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促进2022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10条措施的通知》(赣教高字〔2022〕1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企业加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尽快尽早就业,现就做好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招用2022届高校毕业生(含2022届春季高校毕业生,下同)、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申请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此项政策与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不重复享受。1.《江西省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吸纳2022届高校毕业生)》(附件1);2.企业与被吸纳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1份(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由实际用工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与劳务派遣<外包>方签订的服务协议原件和复印件1份);3.被吸纳人员的高校毕业证。能够通过数据共享获取并核验被吸纳人员的高校毕业证信息的,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如共享获取核验不到,需提供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5.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花名册电子版(附件2)。1.注册登陆。通过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或江西政务服务网进入“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注册账号并登陆。2.选择业务。选择“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事项,阅读“申请须知”和“重要说明”,显示在申报业务时提供的材料和注意的内容。4.业务申报。申请人向本地就业经办机构提出“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的申领,导入花名册(附件2)。5.上传材料。上传需提供的材料,系统提示“上传成功”。6.数据核查。通过系统查询是否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否重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贴等情况。7.审核公示。就业经办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和要求,审核通过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8.拨付资金。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就业经办机构向本级财政部门出具拨款函,并协调财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1.准备材料。企业在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阅读“申请须知”和“重要说明”,下载申请表(附件1),签名和加盖公章。2.申请受理。就业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现场审核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齐全,并通过系统查询是否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否重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贴等情况。3.上传材料。就业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在江西人社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扫描上传审核合格的申请材料。4.审核公示。就业经办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和要求,审核通过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5.拨付资金。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就业经办机构向本级财政部门出具拨款函,并协调财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1.各地要加强引导,对查询结果未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的,应告知并引导企业优先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2.各地要指定专人开展此项工作,按照统一的申请材料和申请经办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政策落实落地。要多渠道、全方位加大政策宣传,让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