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退捕渔民就业帮扶和
养老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后退捕渔民安置保障相关政策,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退捕渔民转产转业和生活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赣财社〔2020〕14号)精神,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印发<进贤县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养老保障实施意见>和<进贤县重点水域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实施意见>的通知》(进府办发〔2020〕33号)文件要求,有序推进我县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和养老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实基础信息数据
各相关乡镇要加强退捕渔民基础信息数据摸排工作,摸清退捕渔民基本身份信息、劳动能力、就业意愿、培训需求、务工情况等(详见附件1),并于9月5日前汇总上报县平台中心。通过逐户确认、逐人落实,建立健全退捕渔民基础信息台账,为退捕渔民精准就业帮扶和养老保障提供数据支撑。
二、促进退捕渔民就业
开展“春风行动”“送岗下乡”“民营企业招聘周”等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为退捕渔民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针对退捕渔民开展就业指导、创业培训等就业创业服务活动,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失业状态的退捕渔民可在常住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原乡镇人保所)办理失业登记。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退捕渔民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退捕渔民到省外务工的给予每人500元交通补贴,到省内县外务工的给予每人300元交通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交通补贴,政策实施至2021年底,补贴资金从县就业资金中拨付。交通补贴申请参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交通补贴申报流程,相关表格见附件2。
三、支持退捕渔民创业
退捕渔民个体经营的,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为20万元;对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创业人员,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可根据符合条件的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按合计最高额再提高不超过10%确定,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一轮最长不超过3年,累计不得超过3轮。
退捕渔民创办小微企业的,企业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1年内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达到95%以上,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0万元,其中300万元以内贷款按国家、省现行政策予以贴息。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一轮最长不超过2年,累计不得超过3轮。对退捕渔民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四、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支持退捕渔民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退捕渔民各相关乡镇要及时开展认定工作,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特困渔民,可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措施优先予以安置,并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专岗补贴,补贴资金从县就业资金中拨付。公益性岗位开发及申请参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开发申报流程,相关表格见附件3。
五、鼓励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充分发挥政府补贴资金的作用,将有培训需求和劳动能力的退捕渔民按规定纳入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范围,积极组织退捕渔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同时对培训期间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给予生活费补贴。对于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的退捕渔民,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种养殖业培训;对有意愿入企务工和自主创业的退捕渔民,由人社部门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五、落实社会养老保障
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可按照进府办发〔2020〕33号文件规定纳入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享受政府社保补助资金,政府社保补助实行“先缴后补”,社会保险费当年缴费当年补助,个人当年未参保缴费的,扣减当年政府社保补助,跨年补缴的社会保险费由个人全额承担(申报流程见附件4)。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退捕渔民中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六、加大政策宣传引导
各相关乡镇要主动向退捕渔民公布就业政策、就业服务、经办机构、社保补助等信息,在渔民集中的区域,张贴相关政策、办事流程、联系方式等。深入渔村、渔区宣讲政策、了解困难、做好帮扶,帮助退捕渔民努力实现就业创业有门路、长远生计有保障目标。
七、严格工作纪律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和养老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严格规范资金使用范围,防止发生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各相关乡镇政府要切实担负起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和养老保障主体责任,建立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多措并举,认真履行审核职责,有效甄别对象及其申请材料真实性,统筹做好本乡镇退捕渔民就业帮扶和养老保障工作;县人社部门及其相关经办机构要加强行业业务指导,密切配合协作,推进退捕渔民就业和养老保障各项政策落实见效,确保各项政策资金规范便捷地惠及退捕渔民。
附件:1、进贤县退捕渔民就业帮扶和养老保障情况调查表
2、进贤县退捕渔民转移就业交通补贴申请相关表格
3、进贤县退捕渔民公益性岗位登记审批相关表格
4、进贤县退捕渔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表格
进贤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8日
附件2-2
村(居)委会证明
兹证明, 系我村(居)委会退捕渔民,性别: ,身份证号: ,此人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省 市 (单位)务工,情况属实。
特此证明
村(居)委会书记签字:
乡(镇) 村(居)村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公 示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和生活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赣财社〔2020〕1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村到省外、省内跨县务工符合享受进贤县退捕渔民交通补贴政策的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务工地点 补助资金
公示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5天),如有异议,请向本村(居)委会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
村(社区)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3
工资收入证明
兹证明 为我公司员工,身份证号码 ,现在 (工作部门及岗位)上班。月工资 元(大写), 月- 月收入 元(3个月以上)。
单位名称: ;
单位详细地址: ;
联系人及职务: ;
联系人电话: 。
本单位对该证明的真实性负责!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2
个 人 承 诺 书
本人自愿申请从事退捕渔民公益性岗位工作。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属真实。
二、本人确因家庭经济困难并属于退捕渔民而申报。
三、本人安置分配后,一定上岗就业,不吃空饷,主动接受单位和县就业办公室的管理、考察、督查。如违反协议相关条款本人同意取消公益性岗位资格。
四、本人安置期间如开店创业或另行就业,本人同意放弃或取消岗位资格。
五、本人同意:根据赣财社〔2019〕1号、赣财社〔2020〕14号文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3-3
退捕渔民公益性岗位单位管理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做好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和生活保障相关工作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退捕渔民)人员的管理,确保岗位补贴资金的安全使用,我单位作出如下承诺:
一、申报的岗位是本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岗位。具体用工条件、薪酬标准、社保待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按照“谁用人、谁主管、谁负责”管理要求,负责安排退捕渔民的上班岗位及日常管理,具体负责协议签订、考勤签到、考核奖惩。确保退捕渔民在岗在位。按时提供退捕渔民的工资表向县就业办申报岗位补贴,做到专款专用。服从条件:根据赣财社〔2019〕1号、赣财社〔2020〕14号文件,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三、及时向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提供退捕渔民人员的变动情况,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及时终止劳动协议:(1)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的(2)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死亡的;(3)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一年累计旷工30天的;(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违背等其他情形。
四、坚决杜绝虚报冒领、套取、骗取岗位补贴的现象,确保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资金的安全使用。
如果因本单位没有严格管理,出现虚报冒领、套取、骗取岗位补贴的现象,本单位愿意承担主体责任。
单位负责人(签字):
承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4
编号:
进贤县退捕渔民聘用协议书
甲方(用人单位):
法人代表: 单位电活:
乙方(退捕渔民):
性 别: 文化程度:
所属村小组: 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二〇二〇 年
为认真贯初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做好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和生活保障相关工作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县退捕渔民的工作,帮助退捕渔民尽快脱贫致富,特设立退捕渔民公益性岗位。根据赣财社〔2019〕1号和赣财社〔2020〕14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经甲乙双方商议订立本协议。
一、岗位协议期限
聘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岗位工作,工作地点位于 。具体工作任务、岗位责任和管理考评办法由甲方制定,同时由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三、工作时间
甲方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执行相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特殊情况下,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作临时安排和调整,乙方应当服从。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付给乙方劳动报酬。
四、劳动报酬
甲方参照当地相同岗位劳动力薪酬价位和相关规定合理确定乙方工资标准,具体为 元/月,发放时间为:每月发放。
五、劳动规章制度
甲方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内部劳动规章制度并向全体劳动者告知和公示,努力提高管理水平,保证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乙方应自觉遵守并服从甲方管理,完成工作任务。对乙方严重违反劳动规章制度的行为和不听从指挥、不服从安排且不在工作岗位或不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可以解除本聘用协议。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进贤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附件4-3
进贤县退捕渔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告知书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渔民类别:专业□ 兼业□
经确认,您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进府办发〔2020〕33号文件规定,应当履行缴纳养老保险费义务,具体缴费情况如下:
一、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补缴往年欠费金额: 元,退捕渔民缴费金额: 元(信用社:年份输0000)
2、当年应缴纳金额: 元(信用社:年份输2020,金额可下拉菜单进行档次选择)
二、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当年应缴纳金额: 元。
请您于 年 月 日之前携带身份证和告知书,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到乡镇信用社办理缴费手续,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到县社保局窗口进行参保缴费,逾期未办理的将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处理。
特此告知!
参保人签字(指模): 进贤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此件一式三份,社保经办机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原人保所)、参保人各一份。
2、根据文件规定,兼业渔民按照城乡居保标准享受政府补助,每年补助标准为3000元。专业渔民选择参加城乡居保的,按照职工社保标准享受政府社保补助。补助年限最长不超过15年。
3、政府社保补助实行“先缴后补”,社会保险费当年缴费当年补助,个人当年未参保缴费的,扣减当年政府社保补助;跨年补缴的社会保险费由个人全额承担。